公司重要管理规章及运作情形
公司重要管理规章及运作情形
- 公司章程
- 内部重大讯息及防范内线交易处理程序
- 关系人相互间财务业务相关作业规范
- 背书保证作业程序
- 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
- 道德行为准则
- 优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
- 提名委员会组织规程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
- 从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处理程序
- 永续发展实务守则
- 公司治理实务守则
- 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
- 诚信经营守则作业程序及行为指南
- 公司诚信经营守则
- 审计委员会组织规程
- 董事会议事规范
- 董事会选举办法
- 风险管理政策
- 个人资料安全维护办法
实际运作执行情形
一、内部人禁止内线交易
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订有『内部重大讯息及防范内线事务处理程序』、「诚信经营作业程序及行为指南」等规范,定期向内部人倡导且落实执行,禁止公司内部人利用市场上未公开信息买卖有价证券,并不定期检讨办法以符合现行法令与实务管理需要。
114年度针对落实宣导「内部人禁止内线交易」之具体执行情形:
(一) 本公司订定有「内部重大资讯处理暨防范内线交易管理作业程序」,每年至少一次对现任董事、经理人及受僱人注意相关法令及主管机关之规定内容,对受僱人每年予以教育宣导。
(二) 本公司于每月底针对董事及内部人进行持股申报作业通知时,同时会在电子邮件中进行法规宣导,加强内部人法遵意识。另对新任董事及经理人则于上任后即时内安排教育宣导,对新任受僱人则由人事单位于职前训练时予以教育宣导。
(三) 本年度重点包括董事不得于年度财务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财务报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闭期间交易其股票,113年度由议事人员实际于每次董事会开会日期确定后,提前通知所有董事留意财务报告公告前之封闭交易期间,以维护股东权益。
| 通知日期 | 董事会招开日期 | 封闭期间 | 备注 |
|---|---|---|---|
| 114.01.17 | 114.03.05 | 114.02.02~114.03.05 | |
| 114.03.25 | 114.04.25 | 114.04.09~114.04.25 | |
| 114.06.26 | 114.07.30 | 114.07.14~114.07.30 | |
| 114.09.25 | 114.11.03 | 114.10.17~114.11.03 |
(四) 本公司针对落实禁止内线交易持续进行之宣导具体情形:
| 对象 | 执行情形 | 频率 | 成效 |
|---|---|---|---|
| 董事会成员 | 114.03.05聘外部会计师进行1小时之倡导短线交易归入权相关事项、内部人持股变动申报违反证交法之常见态样及其他公司常见之法律诉讼问题等。 | 年度 | 1次 |
| 全体员工 (含內部人) |
114年度已于12/15及12/30对现任经理人及受雇人计114人次进行各 1小时教育倡导,课程内容包括:重大讯息之保密作业,以及内线交易形成原因、认定过程及交易实例说明,内部重大信息范围、保密作业、公开作业与违规处理,课程结束后并进行测验,及将简报档案于厂内公告提供同仁参考。 | 年度 | 1次 |
本公司履行诚信经营情形及执行结果报告。
二、本公司履行诚信经营情形及执行结果报告
114年诚信经营执行状况如下表:
说明:
1.依据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第七条之分类,进行114年执行结果报告
| 期間 | 營運據點(Site) | 案件類型(注) | 接獲案件數 | 成案數 | 處置說明 |
| 114/01/01 | 114/12/31 | TW | NA | 0 | 0 | 不適用 |
| KS | NA | 0 | 0 | 不適用 | |
| SN | NA | 0 | 0 | 不適用 | |
| SH | NA | 0 | 0 | 不適用 | |
| SABER | NA | 0 | 0 | 不適用 | |
| AVN | NA | 0 | 0 | 不適用 |
注: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第七条之分类,将案件类型分类如下:
(一) 行贿及收贿。
(二) 提供非法政治献金。
(三) 不当慈善捐赠或赞助。
(四) 提供或接受不合理礼物、款待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 侵害营业秘密、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六) 从事不公平竞争之行为。
(七) 产品及服务于研发、采购、制造、提供或销售时直接或间接损害消费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之权益、健康与安全。
2. 教育训练与法令倡导
总管理处(法务)推动全体同仁之倡导教育,114年12月15日以「落实诚信价值、企业永续发展」为主题,汇整诚信经营守则及内部重大信息处理重要 规范,透过影片与案例研讨,倡导同仁于执行业务时应注意之事项并进行年度测验 每年对全体同仁实施在线测验,测验范围涵盖诚信经营守则、诚信经营作业程序及行为指南等。
三、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公司已制定「个人资料安全维护办法」,办法适用之范围涵盖所有关系企业、员工、董事、股东、投资人、承揽商、客户、供货商及利害关系人。
本公司由总管理处负责:
(一) 本公司个人资料保护政策之拟议。
(二) 建立并推展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三) 本公司个人资料风险之评估及管理。
(四) 本公司职员工之个人资料保护意识提升及教育训练计划之拟议。
(五) 本公司个人资料管理基础设施之评估。
(六) 本公司数据管理制度适法性与合宜性之检视、审议及评估。
(七) 网络信息安全维护及控管。
(八) 负责接受、检视并处理当事人或主管机关提出之疑义与建议。
114年教育训练与法令倡导
总管理处(法务室)推动全体同仁之倡导教育,114年12月15日以「保障隐私权、尊重人格权与合理利用」为核心精神,透过影片与案例研讨,倡导同仁于执行业务时应注意之事项并进行年度测验,每年对全体同仁实施在线测验。
实际执行情形:
个资申诉事件响应与风险管理,公司目标为100%个资申诉案于20天内回复处理,114年度申诉事件: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