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委員會

本公司於 113 年 11 月設置提名委員會,該委員會由三名董事(含二名獨立董事)組成,委員會主席陳志湧獨立董事具備經營管理與公司治理專長,林敏政董事及具備公司治理與會計專長,陳吉元獨立董事具備產業專長及經營管理能力,符合該委員會所需之專業能力。

提名委員姓名是否為獨立董事專長
陳志湧(主席)V經營管理、公司治理
陳吉元V經營管理、產業知識
林敏政X會計、公司治理

提名委員會旨在提升本公司董事會效能,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尋找適任之董事人選,向董事會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並就股東或董事推薦之董 事候選人之資格條件、學經歷背景及有無公司法第三十條所列各款情事等事項,進行事先審查,並將審查結果暨董事候選人建議參考名單,提經董事會議定後,提供股東會選舉適任董事之參考。對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1%以上之股東 所推薦之董事候選人人選,經本委員會事先審查後決定不納入建議參考名單者,應揭露相關股東姓名及本委員會不採納之原因。在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時,應注意被提名人(相較於其他候選人)之資歷、專業、誠信暨是否符合證券交易法、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暨臺灣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所定獨立董事之條件,務以能契合股東長遠利益為主要考量,且公司應揭露其現在及過去三年擔任其他公司董事、委員會成員或主席等經歷。

二、為董事會所屬之各委員會制定建置標準,並建議其組織規程。每年並應至少複核一次,暨適時向董事會提出修正建議。

三、審查各委員會成員候選人之資格及潛在之利益衝突,向董事會建議各委員會之新員及召集人人選。

四、逐年審查各委員會召集人及其成員之資格,並向董事會建議是否需要進行替換。各委員會召集人及其成員之任期應配合董事之任期,以三年一任為原則。

提名委員會運作情形:本屆任期:(113.11.01 ~ 115.06.12)

日期出席人員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決議結果
1140425獨立董事陳志湧 獨立董事陳吉元 董事林敏政 財務長范玉真 公司治理主管邱智宇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擬提早就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之提名政策預作規劃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