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主管

公司自 110.01.11 起已設置公司治理主管並經公告,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監察人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等。

114 年度業務執行情形如下:

1. 協助獨立董事及一般董事執行職務、提供所需資料並安排董事進修:

(1) 針對公司經營領域以及公司治理相關之最新法令規章修訂發展,於就任時提供董事會成員,並定期更新。

(2) 檢視相關資訊機密等級並提供董事所需之公司資訊,維持董事和各業務主管 溝通、交流順暢。

(3) 獨立董事依照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有與內部稽核主管或簽證會計師個別會面瞭解公司財務業務之需要時,協助安排相關會議。

(4) 依照公司產業特性及董事學、經歷背景,協助獨立董事及一般董事擬定年度進修計畫及安排課程。

2. 協助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程序及決議法遵事宜:

(1) 向董事會、獨立董事、監察人報告公司之公司治理運作狀況,確認公司股東會及董事會召開是否符合相關法律及公司治理守則規範。 

(2) 協助且提醒董事於執行業務或做成董事會正式決議時應遵守之法規,並於董事會將做成違法決議時提出建言。

(3) 會後負責檢覈董事會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確保重訊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以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

3. 擬訂董事會議程於七日前通知董事(通知包括內部人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召集會議並提供會議資料,議題如需利益迴避予以事前提醒,並於會後二十天內完成董事會議事錄。

4. 依法辦理股東會日期事前登記、法定期限內製作開會通知、議事手冊、議事錄並於修訂章程或董事改選辦理變更登記事務。

5. 獨立董事任職期間適任資格報告(114.03.05 董事會)

6. 公司治理主管 114 進修之情形

序号課程名稱進修時數
1上市櫃公司永續揭露實作研習9
2股東會與公司法應注意事項及實務解析6